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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具体含义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9-12 12:59:25
为助力广大被征地农民达成“老有所养”目标,政府推行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这一惠民政策。实际上,被征地农民参加的养老保险就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存在任何风险。
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领取养老金年龄后,其养老金待遇会和城镇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一同进行调整。而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领取养老金年龄后,会在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基础上,额外增发个人账户政府补贴养老金。
由于各地政策存在差异,下面以甘肃省为例。依据《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规定:
- 第四条:在征收土地时,年满16周岁(包含16周岁)以上,且征收土地面积占现有承包土地面积20%(不包含20%)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应当参加养老保险。若征收土地面积达80%(不包含80%)以上,这类被征地农民会被视为完全失地农民(特殊市州可按照最低人均占有土地量来确定)。此时,他们剩余的土地需交回村集体,同时转为城镇户口,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要是征收土地面积在20% - 80%之间,这类被征地农民则被视为部分失地农民,实行完全个人账户模式,并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相衔接。
- 第五条:征收土地面积在20%以下的被征地农民暂不纳入养老保险范围。若在本办法实施后再次征收土地,可累计计算征收面积后再执行相关规定。若征收土地面积达80%以上,但剩余土地能够保障基本生活,被征地农民可自行选择参加部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 第六条:被征地农民(涵盖完全失地和部分失地)参加养老保险所需的费用由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个人承担40%,政府承担60%,并且采取在征收土地时一次性趸缴的方式缴清费用。
- 第七条:对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中政府承担的部分,若以土地出让方式征用各类用地,必须先确保养老保险费用足额落实,才能征用土地,相关费用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解决。若一时难以确定养老保险资金,需按照本办法测算预留资金,待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后,再据实结算。
- 第九条:完全失地农民的缴费标准,是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乘以15年计算应缴费总额。个人缴纳的费用会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政府补助则全部记入统筹基金。参保时,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每增加1岁,个人少缴应缴费总额的十五分之一。男性满75周岁、女性满70周岁以上的,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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